太原信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晋中市宏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晋0108民初561号
判决日期:2019-08-28
法院: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太原信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晋中市宏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6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8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太原信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188元,减半收取2094元,由原告太原信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荣俏娣
人民陪审员刘建青
人民陪审员梁秀萍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刘小燕
判决日期
2019-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