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大堡子电力有限公司与刘建康、汉源九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川3433民初498-1号
判决日期:2019-12-30
法院:冕宁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冕宁县大堡子电力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建康、汉源九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5日立案。原告冕宁县大堡子电力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冕宁县大堡子电力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冕宁县大堡子电力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周罡英
人民陪审员陈明正
人民陪审员张世华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万希
判决日期
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