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月与厦门莲花医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闽0213民初3269号
判决日期:2019-12-27
法院: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淑月与被告厦门莲花医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6日立案。原告吴淑月于2019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吴淑月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吴淑月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春雷)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代书记员(曾雅真)
判决日期
2019-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