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与陕西怀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陕06财保24号
判决日期:2019-12-27
法院: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北京市炜衡(延安)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11月27日向延安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陕西怀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万元或者同等价值的房屋、汽车、股权等资产予以保全。担保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向本院出具保函提供担保。2019年12月2日,延安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等提交本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陕西怀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0000元,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协助冻结通知书为准);
案件申请费3020元,由北京市炜衡(延安)律师事务所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赵伟
审判员郑晓梅
审判员王欣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张蕊
判决日期
2019-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