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与孟海鸥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渝0112民初20799号之二
判决日期:2019-07-25
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孟海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18日立案,因案情复杂,于2018年12月27日依法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原告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由原告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张雪竹
人民陪审员徐玉凤
人民陪审员罗继碧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马中念
判决日期
2019-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