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洲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生生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粤0303执514号
判决日期:2019-07-24
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金洲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生生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3民初735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存款4470元,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深圳市生生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了查证,经向银行、国土、工商、证券、车管等相关部门调查,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处分的其他财产。另,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处分的财产线索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徐公波
审判员谢小波
审判员王良国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刘佳佩
判决日期
2019-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