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名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洮南市交通运输局、洮南市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洮南市市政维护处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吉0881民初3342号
判决日期:2019-12-26
法院: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洮南市名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洮南市交通运输局、洮南市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洮南市市政维护处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9年12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洮南市名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2800.00元,减半收取11400.00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范国军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赵明明
判决日期
201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