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伟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冀0181财保157号
判决日期:2019-12-26
法院: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辛集市伟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苏木孤山嘎查房地产[证号:蒙(2017)克什克腾旗不动产权第0002815号]进行查封(价值870万元)。申请人辛集市伟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利宝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提供的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为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苏木孤山嘎查房地产[证号:蒙(2017)克什克腾旗不动产权第0002815号]。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辛集市伟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赵宝生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刘妥
判决日期
201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