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中核机械厂与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桂0305民初2169号
判决日期:2019-12-25
法院: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桂林中核机械厂诉被告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以与被告已庭外和解为由,于2019年7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桂林中核机械厂撤回起诉。
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5989元(原告已预付本院),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秦斌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易颖
书记员黄胤祯
判决日期
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