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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增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隋增泉
联系方式:0532-86872269
注册时间:1996-08-28
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红石崖社区居委会118室
简介:
装配式建筑结构体设计、生产、施工;环保设备技术开发、制造、安装、维修及销售;建筑施工及室内外装饰装潢(按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机具租赁;铝塑门窗加工安装;市政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水电暖设备安装;体育设施安装;防水工程施工;园林景观与绿化工程施工;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房屋修缮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批发零售:体育器材、花卉、苗木、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家具、厨房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摄影器材、空调、电气设备、灯具、通讯器材、劳保用品;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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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增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鑫红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鲁0211执5068号         判决日期:2019-12-25         法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增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鑫红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2017)鲁0211民初1600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请求为要求被执行人支付2312890.94元及利息。经本院向银行金融等机构查询存款、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房地产登记、向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车辆登记、向法人登记机关查询股权等,查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存款余额太少不足以清偿本案债务。案经合议,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18)鲁0211执5068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李嘉强 审判员安丰琦 审判员李波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书记员刘跃国
判决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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