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增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鑫红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鲁0211执5068号
判决日期:2019-12-25
法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增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鑫红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2017)鲁0211民初1600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请求为要求被执行人支付2312890.94元及利息。经本院向银行金融等机构查询存款、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房地产登记、向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车辆登记、向法人登记机关查询股权等,查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存款余额太少不足以清偿本案债务。案经合议,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18)鲁0211执5068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李嘉强
审判员安丰琦
审判员李波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书记员刘跃国
判决日期
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