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明与陈伟陈勇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渝05民申357号
判决日期:2019-12-25
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张国明因与被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一审被告重庆荣和电器有限公司、杨铧、吴国芳、陈勇、邓明素、蒋伟、陈伟、郑俊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015)中区法民初字第1157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吕容亮
审判员叶芳
审判员张华荣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李昕芮
判决日期
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