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奇宝与池州市利群时代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晶城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1702民初2559号
判决日期:2019-12-25
法院: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桂奇宝与被告池州市利群时代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晶城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1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桂奇宝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54元,由原告桂奇宝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胡建平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江琴
判决日期
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