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马山县民政局> 马山县民政局裁判文书详情
马山县民政局
党政机关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0万(元)
法定代表人:暂无
联系方式:暂无数据
注册时间:2019-05-07
公司地址:白山镇西华社区西华路50号
简介:
未公示
展开
黄美花、马山县民政局民政行政管理(民政)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案号:(2019)桂行申249号         判决日期:2019-12-25         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黄美花因其诉马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一案,不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日作出的(2019)桂01行终34号行政裁定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宾阳县人民法院一审查明:上世纪七十年代,黄美花与陆芳孙按当地习俗摆酒席结婚,此后以夫妻名义在广西××县××镇××下××共同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黄美花于2017年6月22日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2017年8月25日的庭审中,陆芳孙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供一份马山县民政局出具的永离字第005号《离婚证》(以下简称05号离婚证)。2018年2月1日,黄美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马山县民政局违反法定程序,作出损害黄美花人身权益的行政行为,属于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请求法院判决确认05号离婚证无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马山县民政局与陆芳孙均确认马山县民政局提交的证据中“黄美花”的签名系黄美花委托他人代签,再由黄美花捺印确认。黄美花向法院申请对马山县政府提交的三份证据即《陆方孙和黄美花离婚笔录》《离婚证》《离婚证存根》中“黄美花”签名处红色捺印是否为黄美花所捺印进行司法鉴定。法院依法委托广西公明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广西公明司法鉴定中心于2018年4月26日,作出桂公明司鉴痕字[2018]第028号痕迹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检材1、检材2、检材3(即《陆方孙和黄美花离婚笔录》《离婚证》《离婚证存根》)内“黄美花”签名处的红色捺印均捺印纹线不清晰,各特征点不明确,未能发现稳定并能够完成鉴定的细节特征,不具备鉴定条件。 宾阳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无效行政行为从开始就无效,而且不因时间的经过而生效,故针对无效行政行为的起诉,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而且也不受最长保护期限的限制。故对马山县民政局、陆芳孙提出黄美花的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主张,不予支持。马山县民政局提交的《陆方孙和黄美花离婚笔录》《离婚证》《离婚证存根》等证据经司法鉴定,未能证实这三份证据中“黄美花”签名处红色捺印确系黄美花的捺印,故马山县民政局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马山县民政局在黄美花未捺印确认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作出05号离婚证,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应予确认无效。故对黄美花提出其未与陆芳孙办理离婚手续,要求确认05号离婚证无效的主张,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判决:确认马山县民政局于1992年10月18日作出的05号离婚证无效。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根据2015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2018〕1号)第一百六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2015年5月1日之前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规定,行政行为无效属于实体法规则,按照实体从旧原则,上述无效规定不具有溯及力,只有行政诉讼法修法颁布施行后发生的行政行为,才适用无效的规定。因此,行政相对人提起确认无效诉讼只能针对2015年5月1日之后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涉案05号离婚证作出时间是1992年10月18日,黄美花提起确认该证无效之诉不符合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一审法院进行实体审查不当,应予以撤销。综上,黄美花的起诉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依照法释〔2018〕1号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十)项及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宾阳县人民法院(2018)桂0126行初17号行政判决,驳回黄美花的起诉。 再审申请人黄美花申请再审称:1.再审申请人于2018年2月1日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释〔2018〕1号是2018年2月8日施行,立案时间早于法释〔2018〕1号施行时间,因此不能适用法释〔2018〕1号的规定。2.马山县民政局无法证明05号离婚证的材料系再审申请人签字捺印,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属适用法律错误,请求再审本案
判决结果
驳回黄美花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罗伊里 审判员谭刘宽 审判员张丽丽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刘韦唯 书记员孙宇欣
判决日期
2019-12-25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