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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贞元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薛海平
联系方式:021-32080168
注册时间:2007-04-04
公司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剑河路679号201室
简介:
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能源技术、通讯技术、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执行机构的设计开发、销售服务;润滑油、抗燃油、润滑脂、劳防用品、金属材料、保温材料、控制系统、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橡塑制品、自动化设备、消防设备、机器人、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电气设备、仪器仪表、通讯设备、电线电缆、环保节能设备、电力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上门服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商务咨询(除中介);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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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贞元自控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元准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沪0105民初8083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06-06         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贞元自控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瑞霆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元准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1日作出(2019)沪0105民初80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元准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348700元的财产,期限为:银行存款一年。2019年5月17日本院作出(2019)沪0105民初80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上海贞元自控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上诉期内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上海元准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名下1348700元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陈宇琦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周梦远
判决日期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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