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紫光华山科技有限公司> 紫光华山科技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紫光华山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8520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英涛
联系方式:010-59930501
注册时间:2015-07-29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16层1605室
简介:
研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围设备、相关配套系列产品及零部件在内的电子产品、互联网技术;生产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围设备、相关配套系列产品及零部件在内的电子产品(仅限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及其他相关配套产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设计、施工、布线、设备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对国内外客户及关联公司提供公司基础设施、职能部门(如IT机房、呼叫、客户服务、打印文传、财务或商务流程动作中心)外包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围设备、电子产品的租赁;技术咨询、设备维修与维护服务、技术支持、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软件系统集成测试、运维、质量监理服务;数据分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展开
紫光华山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西维尔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粤01执2731号         判决日期:2019-12-24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紫光华山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西维尔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中国贸仲京(沪)裁字第0115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广州西维尔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未履行裁决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19年5月28日立案强制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债务并报告财产情况。同时,本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本院“天平网”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证券、工商、车辆及本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并调查被执行人住所地的财产状况。经过财产调查,本院除查封被执行人广州西维尔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名下车牌为粤A×××××别克牌小汽车(未实际扣押)外,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因被执行人未向本院报告其财产状况且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广州西维尔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及其法定代表人刘俊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019年6月19日,本院向申请执行人发出执行情况告知书,将本案采取的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告知申请执行人,并令其在3日内书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逾期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判决结果
本院(2019)粤01执2731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彭新强 审判员邹利纯 审判员刘卓江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罗慧芳
判决日期
2019-12-24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