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玉贵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豫0105执5142号
判决日期:2019-12-24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福建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玉贵、房卫东、中铁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豫0105民初1047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张玉贵、房卫东、中铁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福建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02月2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将被执行人房卫东名下(车牌号鲁A×××××)的车辆予以查封;
二、将被执行人房卫东名下(车牌号鲁A×××××)的车辆予以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执行员赵伟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书记员张进
判决日期
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