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银邮光电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赣0103民催6号
判决日期:2019-12-24
法院: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珠海银邮光电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2019年9月12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宣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支行2018年11月8日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1张(汇票号码为:0010006320275404,票面金额:170000元,到期日:2019年5月8日,付款人为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收款人为珠海银邮光电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珠海银邮光电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向付款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100元、公告费900元,由申请人珠海银邮光电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陶然
审判员马超
审判员肖海涛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万追星
判决日期
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