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帝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桂0102民初710号
判决日期:2019-12-23
法院: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19年1月18日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待裁事项:原告南宁市帝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
判决结果
准予撤诉。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9258元,减半收取4629元,由原告南宁市帝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刘孙丽
人民陪审员何贞
人民陪审员李海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蓝田群
判决日期
201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