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盟、王发祥与四川省威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内江中天润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蓝正清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川2022民初2621号
判决日期:2019-12-23
法院: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马俊盟、王发祥与四川省威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内江中天润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蓝正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8日立案。原告马俊盟、王发祥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马俊盟、王发祥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刘小晓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谢红
判决日期
201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