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宇翔装饰有限公司与陈广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1202民初11935号
判决日期:2019-12-23
法院: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阜阳宇翔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广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1日立案。原告阜阳宇翔装饰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阜阳宇翔装饰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阜阳宇翔装饰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锋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郭腾天
判决日期
201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