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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军
联系方式:0750-3887983
注册时间:2003-11-06
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1号中央金地广场3幢1403-1406室
简介:
房地产价格评估、土地价格评估、机器设备、车辆、船舶、无形资产价格评估、股权价值评估、资产评估、企业信誉评估、安全和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编制和审核;工程竣工审计;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工程项目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房地产测绘、地籍测绘;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土地调查、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设计与咨询;绩效评价;劳务外包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环保评估与技术审查;法律咨询;房屋征收代理;项目投资风险评定(审)报告、项目稳定回报论证报告、项目数据分析、项目投资价值分析报告、项目综合分析报告策划;企业策划、企业信用评价、企业上市咨询;建筑施工图设计与审查、建筑施工图设计优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测绘服务;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船舶检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评估;二手车鉴定评估;土地整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养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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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州城置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106民初4571号         判决日期:2019-04-28         法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公司)与被告徐州城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置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日立案。城置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双方明确约定产生纠纷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因城置公司在上海设有分公司,中证公司与城置公司在城置上海分公司就案涉争议事项进行过多次交涉与协商,故该约定管辖条款合法有效,本案应移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查明:2016年8月16日,城置公司与中证公司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协议书》一份,约定:城置公司委托中证公司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服务,项目名称为徐州城置国际花园城项目二期一、三、六标段、三期一标段;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为二期一、三、六标段、三期一标段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具体以城置公司实际提供结算审计资料的范围和内容为准;本工程造价咨询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 另查明:城置公司在上海设有分公司,地址在上海市;中证公司在上海亦设有分公司,地址在上海市
判决结果
本案移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毛锦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蒋庆嫚
判决日期
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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