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墨兰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与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01民初2490号
判决日期:2019-12-22
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水墨兰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与被告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9日立案。原告水墨兰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水墨兰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张怡
审判员董江宁
审判员余海兰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孟成
判决日期
2019-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