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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银鹏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全民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4万元
法定代表人:葛禹
联系方式:0511-87268944
注册时间:1993-06-26
公司地址:句容经济开发区华阳西路(银鹏公司办公楼)
简介:
市政工程施工;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水电安装,室内外装饰装璜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装饰和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古典园林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机具、钢模、钢管出租;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水暖器材、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除外)批发、零售;塑料门窗、铝合金门窗生产、安装、销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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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钟灵塔陵有限公司与句容市银鹏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不当得利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民申4100号         判决日期:2019-12-21         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扬中市钟灵塔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灵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句容市银鹏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银鹏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11民终227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钟灵公司申请再审称,钟灵公司与银鹏公司签订了扬中名人塔故居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银鹏公司为钟灵公司建造塔陵。该工程从2007年起停工至今,双方并未进行结算。但银鹏公司私自变卖原属钟灵公司所有的墓穴财产,侵害了钟灵公司的合法权益。一、二审法院在双方工程款未进行结算的情况下,即判决银鹏公司变卖墓穴的款项与工程欠款进行抵扣,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不当。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申请对本案再审。 银鹏公司提交意见称,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钟灵公司的再审申请
判决结果
驳回扬中市钟灵塔陵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韩祥 审判员王强 审判员左其洋 法官助理石肖然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 书记员李志
判决日期
201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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