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强昌义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皖0202执88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02-28
法院: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与强昌义、强昌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2018)皖0202民初500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强昌义的银行存款。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执行员黄文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丁潮
判决日期
2019-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