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正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朱老庄镇新城海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1502民初4444号
判决日期:2019-12-20
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泰安市正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朱老庄镇新城海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11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泰安市正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975元减半收取1987.5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肖际森
人民陪审员:窦本杰
人民陪审员:史怀征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张璐璐
判决日期
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