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源、王泾文等与胡成等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0705民初2975号
判决日期:2019-12-19
法院: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富源、王泾文、杨晓霞、赵建国、邢德渤、周赚、李燕、吴杨、丁荣武、曾志立、安学军与被告胡成、徐金松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1日立案。原告王富源、王泾文、杨晓霞、赵建国、邢德渤、周赚、李燕、吴杨、丁荣武、曾志立、安学军于2019年8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徐金松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王富源、王泾文、杨晓霞、赵建国、邢德渤、周赚、李燕、吴杨、丁荣武、曾志立、安学军撤回对被告徐金松的起诉
合议庭
审判员凡宗雨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书记员程艳
判决日期
2019-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