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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皓翔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毛毅
联系方式:010-83362995
注册时间:2014-12-01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一号院2号楼五层512
简介: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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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自力汪正蓉等与中皓翔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渝0233民初3117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12-20         法院: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的原告余自力、熊德清、汪正蓉诉被告中皓翔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皓投资公司)、第三人重庆千帆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帆运输公司)、孙学林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5日立案受理,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预收案件受理费6850元。因案情复杂,本案于2019年9月2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应预收案件受理费22710元。本院于2019年10月8日通知原告补交案件受理费15860元,但原告在2019年10月14日收到《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余自力、熊德清、汪正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2710元,本院已收取6850元,减半收取3425元,由原告余自力、熊德清、汪正蓉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史建军 人民陪审员谭明和 人民陪审员吴兴发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罗青青
判决日期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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