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赣01执154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12-20
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宁康、陈秀香、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诉讼期间以(2014)洪民二初字第842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东城区1幢1至2层(京房权证东国字第××号)的房产。现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在该执行案中已履行完毕其义务于2019年8月19日向本院申请解除在诉讼过程中对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上述房产的查封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在诉讼过程中对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市东城区1幢1至2层(京房权证东国字第××号)房产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吴明军
审判员姚国
审判员王财斌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余浩
判决日期
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