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正昌广厦钢筋厂与宜都市远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鄂0581民初2499号
判决日期:2019-12-20
法院: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宜都市正昌广厦钢筋厂诉被告宜都市远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9日立案。原告宜都市正昌广厦钢筋厂于2019年12月17日以双方自行和解、被告已履行付款义务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宜都市正昌广厦钢筋厂撤诉。
案件受理费2762元,减半收取计1381元,由原告宜都市正昌广厦钢筋厂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秦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杨雪莉
判决日期
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