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广昕混凝土预拌有限公司与浙江昌鼎建设有限公司、詹海江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浙0902民初3422号
判决日期:2019-11-22
法院: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舟山广昕混凝土预拌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昌鼎建设有限公司、詹海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8日立案。原告舟山广昕混凝土预拌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舟山广昕混凝土预拌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221元,减半计算为1110.50元,因双方于庭前自行协商后撤诉,予以免收
合议庭
审判员沈妙军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金力
判决日期
2019-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