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柳商贸有限公司、广西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桂0108执99号
判决日期:2019-12-18
法院: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广西中柳商贸有限公司与广西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案中,经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地产登记、车辆登记、工商登记、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查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因被执行人未能依照本院《报告财产令》的规定向本院报告财产,本院已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申请执行人也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及线索。现申请执行人尚未能实现的债权为835944.73元及利息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韦思阳
审判员曾石贤
审判员骆健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书记员黄科源
判决日期
201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