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四军与上蔡县教育体育局、河南竣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豫1722民初3405号
判决日期:2019-11-20
法院: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邱四军与被告、李艳朋、李高飞、上蔡县教育体育局、河南竣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邱四军于2019年9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邱四军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08元,减半收取654元,由原告邱四军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杨献伟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李高霞
判决日期
20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