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凯皓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蚌埠通成紫都店、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104民初5747号
判决日期:2019-11-13
法院: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南京凯皓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蚌埠通成紫都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10日立案,原告南京凯皓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南京凯皓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772元,减半收取386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立旺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见习书记员孙文莉
判决日期
201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