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查企业
>
青岛中冶东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青岛中冶东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青岛中冶东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裴志清
联系方式:
0532-67791888
注册时间:
2005-08-30
公司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阿里山路27-1幢302室
简介:
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平面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房地产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展开
上诉人:孙国卫;被上诉人:青岛中冶东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案号:
(2019)鲁02民终7391号
判决日期:
2019-12-18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12-18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推荐中标企业信息
更多
苏州裕进祥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吉林省公安厅
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翔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
请选择您要反馈的问题
功能故障或不可用
用的不爽,我有建议
使用产品时有疑惑
*
问题描述
0
/200
上传图片
(最多3张,仅支持jpg、jpeg、pn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5M)
*
联系方式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