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绍芬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闽0921民初3796号
判决日期:2019-12-18
法院:霞浦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审理原告张绍芬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张绍芬于2019年11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张绍芬撤诉。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张绍芬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莹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项婴莹
判决日期
201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