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应波与遵义市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遵义市建投物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黔0302民初11780号
判决日期:2019-12-17
法院: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何应波与被告遵义市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遵义市建投物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5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11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何应波撤诉。
案件受理费139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何应波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黄瑾静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刁孝娟
判决日期
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