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光辉橡塑有限公司与湖南达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湖南达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桂东县分工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冀1127民初1605号之二
判决日期:2019-12-17
法院:景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衡水光辉橡塑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达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湖南达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桂东县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15日立案。原告衡水光辉橡塑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5日以双方已庭外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衡水光辉橡塑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77元、保全费1220元,共计2397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灵霞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王路媛
判决日期
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