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希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沅江市金太阳纸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恢复执行终结裁定书
案号:(2019)湘0981执恢69号
判决日期:2019-12-17
法院: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湖南希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沅江市金太阳纸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沅江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0)沅民一初字第113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6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沅江市金太阳纸业有限公司已经按调解书给付申请人湖南希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余26万元待申请人提供535万元的发票后给付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沅江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0)沅民一初字第113号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彭建华
审判员周普丰
审判员黄丹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伍昌(代)
判决日期
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