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0213民初5105号
判决日期:2019-12-16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济南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6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10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济南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被告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撤诉。
案件受理费569元,减半收取计284.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柳佳佳
人民陪审员魏春香
人民陪审员胡雪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綦桂琳
判决日期
201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