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与重庆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渝0192民初8049号
判决日期:2019-12-16
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与重庆八戒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4日立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樊雯龑
审判员贺海艳
审判员余博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
法官助理周相杜
书记员贺晶
判决日期
201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