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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广桥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杜学敦
联系方式:010-65309889
注册时间:2007-07-31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商业一层E108和十层1003
简介:
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办理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汇贷款;国际结算。通过上级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经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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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振辉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京0105执9317号         判决日期:2019-12-16         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广桥支行与被执行人齐振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京0105民初57645号生效法律文书。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齐振辉清偿债务905669.89元及利息等款项。本院于2018年04月20日立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执行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齐振辉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71号2层214房屋进行了司法查封,我院委托京东网于2019年11月29日对此房屋进行拍卖。现该房屋由王子恒(身份证号:×××)购买,拍卖价款共计人民币1770000元,已足额交至本院。据此
判决结果
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买受人王子恒(身份证号:×××)即拥有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71号2层214房屋的所有权。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刘金玲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余培正
判决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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