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池州市天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皖1702执1412号
判决日期:2019-12-16
法院: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池州市贵池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池州市天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未发现被执行人池州市天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且征求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张明宏
审判员张俐琴
审判员时立强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汪伟
判决日期
201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