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与福建鑫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闽0103民初3897号
判决日期:2019-12-16
法院: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与被告福建鑫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6日立案后,原告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548元,减半收取计774元,由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钱苏闽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江紫沫
书记员郭楚楚
判决日期
201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