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蚌埠市远大建材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1181民初2902号
判决日期:2019-12-13
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蚌埠市远大建材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蚌埠市远大建材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315112元予以冻结。并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蚌埠市远大建材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315112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2096元,由申请人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朱元斌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法官助理王晓琳
书记员张云云
判决日期
201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