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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绿赛节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广良
联系方式:0909-2328888
注册时间:2007-12-12
公司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东工业园区
简介:
农业节水灌溉材料开发;钢塑复合管、防腐管、涂塑钢管及连接件、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安装;滴灌带及PE管材生产、销售、安装;塑料制品及配件生产、销售、安装;非生产性废旧物资回收;塑料颗粒加工、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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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绿赛节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杨彪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新2701民初2608号         判决日期:2019-12-13         法院:博乐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新疆绿赛节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赛节水公司)与被告杨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绿赛节水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金龙、被告杨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绿赛节水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61658.12元;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2017年原告向被告提供PE给水管,但被告一直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货款。2017年11月30日经原被告结算,被告欠付原告货款共计161658.12元,之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 被告杨彪辩称,经原被告结算,截至2017年11月30日被告杨彪尚欠原告绿赛节水公司货款161658.12元,但2019年年初被告杨彪向原告支付了20000元,现尚欠141658.12元。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7年11月30日被告杨彪出具《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杨彪,重庆巨能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杨彪对账单》,内容为:“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杨彪与新疆绿赛节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账目核对清楚,金额145810.09元,已付4767.97元,欠款141042.12元,准确无无误。重庆巨能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杨彪与新疆绿赛节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账目已核对清楚,杨彪合计欠绿赛管材款161658.12元”,被告杨彪在对账单中签字,原告绿赛节水公司对账人王珊在对账单中签字。2019年年初被告杨彪向原告绿赛节水公司支付货款20000元,现尚欠141658.12元未支付
判决结果
被告杨彪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新疆绿赛节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1658.1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534元,减半收取1767元,由原告新疆绿赛节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19元,被告杨彪负担154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张成琳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艾克旦木
判决日期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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