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瑛与山西省祁县建筑工程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晋0727民初1781号
判决日期:2019-12-11
法院:山西省祁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梁瑛与被告山西省祁县建筑工程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梁瑛于2019年12月11日以双方协商解决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梁瑛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梁瑛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怀平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李甜
判决日期
201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