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雷福刚与被执行人誉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晋0902执125号之二
判决日期:2019-12-12
法院: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雷福刚与被执行人誉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9年01月28日冻结了被执行人誉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0511290329200033455账户内存款人民币61300.00元,现因双方已履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誉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0511290329200033455账户内存款人民币613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田青平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书记员贾晓林
判决日期
201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