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军与四川博睿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川1423民初1554号
判决日期:2019-12-12
法院:洪雅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廷军诉被告四川博睿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李廷军于2019年11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廷军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李廷军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罗会军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王菲
判决日期
201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