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支行与蔡全西、岑丽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渝0106执6004号
判决日期:2019-12-10
法院: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渝0106民初383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9月17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上述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被执行人郭朝榀、郭虹婷名下的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买受人翟松青以155232元的最高价竞得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郭朝榀、郭虹婷名下的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的查封、抵押,并注销原产权证。
二、郭朝榀、郭虹婷名下的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翟松青所有,翟松青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李彬
审判员钱莉
审判员别明盛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彭素红
书记员吴莉
判决日期
201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