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杨园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与朱陈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581民初7128号
判决日期:2019-12-10
法院: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江苏杨园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朱陈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江苏杨园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朱陈华价值人民币550000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了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朱陈华银行存款人民币550000元,或查封、扣押与此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马俊怡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吴晓炜
判决日期
2019-12-10